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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陕西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8个职能处、室、部、队及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路120号,联系电话029-86165555。 部门职责:公安工作是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工作,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者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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