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近期推出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有关高校毕业生的落实问题 匿名用户来自 124.114.173.*于2009-05-05 14:40:25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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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近期推出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有关高校毕业生的落实问题。为什么西安市不实行??对专科生落户还是和以前一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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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省公安厅近期推出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有关高校毕业生的落实问题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07:56
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其中户籍管理方面有六条措施,第六条为:“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目前,我省除西安市以外全部执行此条措施。关于在西安市落户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落实之中。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持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的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公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另一地落户,应按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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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迁回原籍咨询 匿名用户来自 123.139.60.*于2009-05-05 13:14:46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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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0年中专毕业,现在户口在省人才中心,为集体户口(由碑林区南稍门派出所管理),现在想迁回原籍应该咨询哪个部门?如有电话请您告诉联系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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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集体户口迁回原籍咨询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17:12
应该到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申请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手续。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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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陕西省公安厅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匿名用户来自 202.108.103.*于2009-05-05 13:09:11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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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陕西省公安厅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主要是想问一下户籍管理的第6条:
6、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
我已经去了派出所户籍室咨询过2次了,都说没有接到上级文件通知说新闻报道的不算。不是说从2009年的5月1日就开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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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问“陕西省公安厅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06:36
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其中户籍管理方面有六条措施,第六条为:“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目前,我省除西安市以外全部执行此条措施。关于在西安市落户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落实之中。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持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的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公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另一地落户,应按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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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流程 匿名用户来自 124.114.180.*于2009-05-05 12:56:18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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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中6、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条件。实施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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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落户流程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08:22
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其中户籍管理方面有六条措施,第六条为:“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目前,我省除西安市以外全部执行此条措施。关于在西安市落户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落实之中。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持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的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公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另一地落户,应按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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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询问 匿名用户来自 117.39.40.*于2009-05-05 12:42:44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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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在2009年5月1日以后大专生签合同就可以把户口落到西安市,具体都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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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户籍询问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08:46
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其中户籍管理方面有六条措施,第六条为:“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目前,我省除西安市以外全部执行此条措施。关于在西安市落户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落实之中。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持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的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公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另一地落户,应按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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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以后户口怎么办理 匿名用户来自 124.114.10.*于2009-05-05 12:41:39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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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08年本科毕业,户口打回原籍(商洛),现在西安工作,有正式单位,签了劳动合同。请问像这种情况现在我该携带什么材料把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派出所?谢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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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五月一日以后户口怎么办理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09:03
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其中户籍管理方面有六条措施,第六条为:“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目前,我省除西安市以外全部执行此条措施。关于在西安市落户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落实之中。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持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的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公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另一地落户,应按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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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日起大专生签订合同可落户 政策何时能开始执行啊? 匿名用户来自 210.83.227.*于2009-05-05 11:24:13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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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商报:4月20日,陕西省公安厅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2009年5月1日起大专生签订合同可落户 政策何时能开始执行啊?我刚问过几个西安的派出所户籍科,都说没接到上级的文件,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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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09年5月1日起大专生签订合同可落户 政策何时能开始执行啊?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09:19
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其中户籍管理方面有六条措施,第六条为:“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目前,我省除西安市以外全部执行此条措施。关于在西安市落户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落实之中。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持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的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公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另一地落户,应按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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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落户怎么样办理? 匿名用户来自 125.76.223.*于2009-05-05 11:13:20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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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落户怎么样办理?
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
2、需要找哪个部门?
3、需要什么材料?
4、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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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夫妻投靠落户怎么样办理?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31 10:28:26
办理夫妻投靠户口,申请办理时应持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住房证明等材料,只针对被申请人为无业人员,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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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护照的问题 匿名用户来自 222.90.3.*于2009-05-05 10:54:17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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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属于渭南,但人在西安,请问拿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可以在省厅办理护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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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办理护照的问题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6:30:37
按照《护照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护照。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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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新政策 匿名用户来自 117.35.165.*于2009-05-05 09:43:18 发表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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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规定:从陕西省来看,除西安市大专生落户比较难外,其他地区都比较容易。要在西安市落户,除了正式派遣的应届本科大学生外,其他都比较难。
新措施: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
为什么我5月4号上午去办理的时候,高新路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说他们这不执行新政策呢? 难道政府出台的政策地方能够不知行吗?让老百姓还怎样相信政府?老百姓办事难道就这样难吗?!谢谢能够给一个合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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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不执行新政策 回复人:admin 回复时间:2009-05-15 17:07:33
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其中户籍管理方面有六条措施,第六条为:“放宽大学生就业落户条件。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取消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目前,我省除西安市以外全部执行此条措施。关于在西安市落户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落实之中。 符合落户条件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省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入学后依法注册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持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的人员。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公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在另一地落户,应按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办理。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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